目前得知強制險部分是可以申請30天的看護費 一天1200
車險的部分 機車修理 白天正職薪資等等 這都有單據&投保證明
人身的衣服 配件等等 也有找到發票
主要是uber兼職比較頭痛 app上有顯示一個禮拜約1萬 但就是怕三個月的話 保險會覺得我在獅子大開口 所以才想問說 這個能不能用撫慰金的方式下去求償…..目前已暫定下星期調解 後續再跟各位大大報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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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上個月在兼職外送途中出車禍
我方是第二當事人 初判為無肇責
雙方都有全險 都是富邦
左腳腳踝有骨折 但未開刀住院
已知大概可以理賠的項目為
工作損失(白天有其他正職)
機車修理費(保險看過金額 才同意修)
看護費 醫療費用等等
但 晚上兼差的收入 無法用車險理賠
安全帽 褲子 眼鏡 手機 這些也沒單據
所以只能用精神賠償部分下去談 是這樣嗎?
這樣我能要求多少 對方保險才會願意理賠
感謝各位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