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差點被騎走(恕刪) 有在使用交通工具(包含人力腳踏車)的知道酒駕被查獲,不論是否有肇事都會被罰,然而為什麼還是有人心存僥倖??宣導教育民眾不要酒駕在前(胡蘿蔔),重罰刑法在後(棒子),前面的方法失效要靠後面的方法補救,如果後面的方法仍然無法補救,那癥結點顯然就是懲治手段無效(棒子不夠大),查獲無肇事酒駕幾乎都是財產刑(罰錢,但對富人無效果),若試辦一年調整為沒收車輛(犯罪工具)且一律入監並不得緩刑、假釋,之後數據會說話,看看有沒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