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追撞還是要看初判表或鑑定,汽車轉過去的時候機車還沒到路口汽車在支線當我們在無號誌的路口上,看到「倒三角」之標線,表示我們正行駛在支道上,駕駛行經該地必須減速或停車,確定幹道無車再行駛。「倒三角」的名稱叫做「讓路線」,就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是停車讓幹道的車先行通過。
1.約13秒處汽車右轉可以看到後方機車,到機車撞上為16秒,中間有3秒以上的反應時間.2.從3秒處,機車尚未到達路口,就以這路口寛度計算,到少也有40公尺的反應距離從影片分析,除非騎士沒在看路,不然很難會撞到前車~個人認為騎士應該是全責,不服就只能走法院了,版主把影片翻拍成照片,到時可以在調解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