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直行車)在兩天前行駛在中間車道的時候閃避不及擦撞到了對向迴轉車,不過對方所迴轉的路口剛好是禁止回轉的路口,對方當時轉到一半,所以小弟的左前車頭撞到了對方的右前車頭,接著撞到路邊變電箱,再往撞卡進電線桿。
現在警察告知說看我的車速可能也有超速,對方可能不會吃到全責,具體結果還是要等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才會知道,還被告知如果台電求償我也需要負責,這兩天真的越想越肚爛,沒辦法等到三十天之後,想問問各位有沒有相關事故的處理案例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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