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大概是必然,只是看哪個黨團提案通過而已
原來不能檢舉了,嘿嘿嘿。。。[冷笑]
除非那路口有畫 "黃網格" 不可臨時停車 . 增補恢復及增加民眾檢舉項目共13條的第11條. 違規法條第7條第1項.
在第1次頒布民眾可檢舉項目靜態違規第1項第13條 (總計的第42條) 為 法規 第55條第1項第2款 "交岔路口......" 之處所違規臨停. ???? (特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