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昨天發生一個有點瞎的事故,細節發在另一篇文章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6832907&p=5#88225933
重點如下:
在某最近出過事情的輪胎行換胎,因為來店的顧客較多,車子只能先停在路邊,
負責的技師把我的車開到直接撞上停在後面的車……
隔天開始打電話給原廠/保險公司/輪胎行聯繫該怎麼處理
保險的部分,丙式有保車碰車,保險公司可以受理案件負責修車費用,
但肇責在我這台車,沒有保免追責,需要跟當時的駕駛代位求償,會影響之後的保費。
保險公司沒辦法給實際金額,預估可能5000~6000
協調輪胎行是否願意按原廠報價單的價格賠償,不走保險,
但總金額($22298)對方不同意,只能出險處理,目前已經在跑流程。
我打算針對之後保費上漲以及這幾天無法使用車子的損失試著去求償,
不知道這個部分是否有辦法讓對方賠?
去換個輪胎搞到車子送修幾天不能用已經很不方便了,還要花一堆時間聯繫相關工作,
實在是很不爽,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爭取到該有的賠償?
麻煩有經驗的網友們提供一下意見,謝謝!
BROOK KAO wrote:
保險的部分,丙式有保車碰車,保險公司可以受理案件負責修車費用,
但肇責在我這台車,沒有保免追責,需要跟當時的駕駛代位求償,會影響之後的保費。
保險公司沒辦法給實際金額,預估可能5000~6000
既然是行使代位求償,
這不就相當於"代駕"全責,
所有維修費用向該員工求償,
影響保費是被保險人有肇責的情形下(係數是從人),
開車的不是被保險人,
怎會有保費增加的問題??

免追償意思https://bobe.ai/%E6%B1%BD%E8%BB%8A%E9%9A%AA/%E8%A8%B1%E5%8F%AF%E4%BB%96%E4%BA%BA%E4%BD%BF%E7%94%A8%E5%85%8D%E8%BF%BD%E5%84%9F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倘被保險汽車因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受託 業務期間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得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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