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1,佔用右轉道直行,台灣很多路就是超級奇怪,明明直直開,下一個路口也還是二線道就忽然變成只能右轉專用,有的路口還非常短,直線開一開變成只能左轉,標誌還是畫在地上,那綠燈基本上直行也沒造成交通賭塞,要切回中線直行才會造成交通混亂,這樣被中線的車檢舉了。
罰單2 , 下雨天醫院前塞車,心急下就盡快靠邊讓家人下車就醫,被檢舉了。
罰單3 , 上班塞車下個路口要右轉,提前變換車道,不然前面完全換不過去,後車禮讓,雙白線壓到一點,被後車檢舉。(有申訴成功因為後來地面標線標錯位置)。
以上,違規事實明確。但今天想請大家思考一下,檢舉制度合理嗎 ? 台灣有因為檢舉制度 , 改變了交通亂象嗎 ? 看起來很明顯是沒有,還有各位繳了那麼多稅金,為何要讓警察在辦公室開單而不出來開單呢 ? 有警察在的地方違規嚇阻率一定有提升,最後就是檢舉的錢被用在哪 ? 有用在改善什麼交通成效,加強標誌,或是全民行車安全教育之類的嗎 ? 還是又買更多測速照像機 ?
有些檢舉的人以為可以改善交通,其實很有限,或是幫忙增加國庫收入,但看看新聞就知道收入有些去哪了,然後該是警察的工作也變成不用出勤可在辦公室看大家幫忙寄來的影片開罰單,如果覺得這個制度合理的人就支持,如果覺得不合理的,檢舉前就請三思是否這樣真的對交通有助益,在台灣這種道路號誌設計,有時侯人都有無心之過,其實有些狀況在警察在時,也不一定會開你單,但檢舉只要違規事實在就一定會成立,如果是號誌設計問題的話,那標準在哪 ?
說個故事當例子,學校老師請糾察隊維持秩序,學期末有嘉獎,糾察隊就跟同學說你們去看有沒有人違規,有的話跟我說,大家讓秩序更好,然後糾察隊們就在福利社喝飲料等同學來回報,一堆同學有了處罰別人的權利就高興到不行,買設備剪接影片好讓糾察隊記嘉獎,結果學校秩序有沒有變好,或是氣氛會變怎樣就自行想像了。
最後還是要強調不是反對檢舉,但這制度能不能變的更好 ? 交通能不能更友善或是大家多禮讓 ? 檢舉的人我佩服你們的正義感,但若不得已我是寧願報警取締,原因如前述,謝謝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