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還沒右轉到斑馬線的時候
突然後方直行機車直接車速很快
對方身體大力撞到我肩膀,
導致我平衡不穩直接機車向右倒
機車壓到我的右腳頓時爬不起來
對方當時撞到我車還沒停下
我大叫“你撞到我誒”
對方停下來大喊“我有行車記錄器,是你來撞我”
我當下痛到沒辦法站起來直接叫對方報警
對方在這當中一直無限跳針說我撞他
又說還好他有紀錄器,不然就衰了
後來派出所員警來問我是否需要送醫
我還沒回答對方就說“沒那麼嚴重啦~”
因為我右膝蓋超級痛我還是去醫院
到醫院後發現有骨折並且膝蓋血腫
骨科建議立刻開刀
並且告知要戴自費護具,不能行走兩個月
對方人車皆沒有外傷
我比較不高興的在於
對方到目前一通電話都沒打來過
只有出事當天有號稱是他家人致電
聽到我要開刀就沒有再聯絡過
而且那時候一直阻止我就醫的態度
後來去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對方時速很快
兩方都沒喝酒 沒使用手機
比較慘的是他只有保強制險沒有第三人險
很擔心這樣後續肇事責任出來
如果對方耍賴,那我這些開刀自費
還有這兩個月不能工作的損失要怎麼爭取
我的保險業務說最差就是
對方耍賴不掏錢賠其他的財損
那可能就是要去調解委員或是上法院了
請問大家有相關經驗嗎?
更新一下事發地圖用紅筆圈起來
看監視器畫面,對方是跟我同車道
從右後方越過要右轉的我

更新:今天初判表出來,上面寫我沒有明顯違規事實,對方為“在前行車右側超車”,應該就是對方的問題了,已經告知我的保險業務請她先去跟對方聯絡,如果對方態度一樣,會直接先去警局提出告訴,謝謝大家,預祝大家行車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