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點複雜 我的垃圾舅舅把他80幾歲媽媽 我的外婆丟了人就跑了走之前用外婆名字辦了很多卡全部刷爆 車的名字也是我外婆的然後不管是停車費 ETC 任何稅金都不繳 單子一直寄來我家 現在連法務部執行署的信都來了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是找監理站處理嗎? 這種情況有可能被關嗎 還是只是會強制執行扣名下財產而已感謝各為了 希望有經驗的人能幫忙開釋
eminemz wrote:這種情況有可能被關嗎 還是只是會強制執行扣名下財產而已 已經欠繳的部份都還是會歸車主負責,必要時可能會強制執行,不會被關至於接下來的作法,就是想辦法把車子辦停駛或牌照註銷,但辦理這些要先把前面欠的稅金/罰單/ETC/停車費都繳清,還要拆車牌帶去監理所才能辦理(行照可以說已遺失申請補發)除非使用者已經爛到連驗車都不去驗,連續過期2次之後就會註銷牌照,"如果被警方查到",警方會把車子拖去保管場,要把前列費用繳清才能再領回來,但還會多一筆罰款
個人淺見樓上幾層都說對就看要不要撕破臉,報警處理本人補充一點竊盜罪是公訴罪,也就是說開始偵查之後,就不能撤回的。換句話說,縱使有跟被害人和解,或者是最後刑度只繳納罰金的話,是都會留下紀錄的。以下這部分可先去請教免費法律諮詢另一種例外情形,就是親屬間竊盜罪,如果被害人與被告是直系血親三親等內親屬,竊盜罪就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說和解之後就可以撤回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