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tsc wrote:被機車從後撞到保桿幸...(恕刪)
配合度高的,就會照單全收
兩邊都有錢拿,當過業務都知
3年保費係數提高,保險公司發大財
後車本來就應該要保持安全距離,當然我知道你一定不認同,但我說的是事實
不保持安全距離還怪前車...[點點點] 難道是前車惡意煞停逼車嗎...[嚇到吃手手]
雙方都有保險時,其實保險公司也是贏家,全台年度保險支出上升,保險公司就一起漲保費,保險業的營收上升,支出上升,全國GDP變高
機車全責的話,也是沒差~反正保險公司會負責追償到底
1740TT wrote:一般機車族很少保第三人財物損險,只保基本的第三責任險。
真的,不知道樓上在講啥= =
而且講什麼機車族,很多人平時開車也有在騎車,甚至也會搭大眾,這樣算哪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