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問題想請問各位
家人5月初騎機車與對方一樣騎機車相撞,家人只有保強制險
前些日子第一次和解,對方保險員代為發言列舉醫療費用/修車損失/
看護費用/工作損失..
和解當天與車禍相距約近二個半月,
倘若他的醫生證明有寫道需休養三個月即使二個月骨折的腳已經拆掉石膏
可以到處趴趴走,對方要申請工作損失3個月是要拿出甚麼證明?
家人雖沒骨折醫生證明是寫膝蓋挫傷但迄今對方好了要來談和解,但我方因腳活動受限
每星期還在做復健(雖然費用很少遠不及對方骨折費用)且也因行動不便申請長照照顧
對方已可正常生活但家人有可能不容易恢復正常行走,請問要如何和解?
目前是和解未果待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去調解會要怎麼調才不會吃虧
對方有保險理賠員出面,我方都沒經驗!傷腦筋中!
kccmiller wrote:
有些問題想請問各位
家人5月初騎機車與對方一樣騎機車相撞,家人只有保強制險
前些日子第一次和解,對方保險員代為發言列舉醫療費用/修車損失/
看護費用/工作損失..
和解當天與車禍相距約近二個半月,
倘若他的醫生證明有寫道需休養三個月即使二個月骨折的腳已經拆掉石膏
可以到處趴趴走,對方要申請工作損失3個月是要拿出甚麼證明?
家人雖沒骨折醫生證明是寫膝蓋挫傷但迄今對方好了要來談和解,但我方因腳活動受限
每星期還在做復健(雖然費用很少遠不及對方骨折費用)且也因行動不便申請長照照顧
對方已可正常生活但家人有可能不容易恢復正常行走,請問要如何和解?
目前是和解未果待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去調解會要怎麼調才不會吃虧
對方有保險理賠員出面,我方都沒經驗!傷腦筋中!
強制險呵呵,
先花3K申請鑑定吧,
先確認雙方肇責比例,
調解時可以請你的理賠一同出席,
對方體傷的部分可以由強制險給付,
剩下的金額再乘以肇責比例,然後扣掉你要向對方求償的,
就是你實際要拿出來的,
看看這個金額你能不能接受,還能不能打折,
無法達成共識時,那就是互告讓法院來判.

就依肇事比例來賠償,我方傷未恢復怎麼和解,若未來1~2年仍沒改善需靠輔助杖行走且沒法出門了
那對方不用負責嗎?對於沒法出門的長輩以及須帶他出門的晚輩這困擾怎麼算?
彼此都有違規有肇事比,我尋求解釋是若調解會要調解對方正常生活工作我方仍是維持現狀怎麼和解法?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kccmiller wrote:
倘若他的醫生證明有寫道需休養三個月即使二個月骨折的腳已經拆掉石膏
可以到處趴趴走,對方要申請工作損失3個月是要拿出甚麼證明?
有大醫院的驗傷證明就他為賠償依據
他腳斷掉是事實 已經影響到工作了
難道要他為全不能動你才想理賠嗎?
kccmiller wrote:
家人雖沒骨折醫生證明是寫膝蓋挫傷但迄今對方好了要來談和解,但我方因腳活動受限
每星期還在做復健(雖然費用很少遠不及對方骨折費用)且也因行動不便申請長照照顧
你要證明你家人的行動不便是這次車禍造成的
驗傷單都會寫得清清楚楚的
長照那麼好申請嗎?
你的理由很牽強
如果你是肇事主因 上法院你也沒優勢
(刑事)被判輸還要多陪給國家 沒錢就被抓去關
(民事)就一板一眼 以單據 還有因果關係來賠償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