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台灣闖紅燈的定義是什麼
是A燈號轉紅前過停止線,就算沒通過路口,就不構成闖紅燈?
還是B只要在燈號轉紅時未完全通過路口,一率視為闖紅燈?
在台灣,似乎選項都為A,反正只要過停止線不是紅燈,
一率都不是闖紅燈,大家也都習慣了,但是,
行人也遵照這樣的標準呢??
我只要在綠燈的最後一秒,踏上斑馬線,一率不視為闖紅燈,
所有人還是得讓我慢步通過行人穿越道,
就算這個路口有八線道,因為我不算闖紅燈,警察也拿我沒轍
因為我在綠燈時踏上斑馬線,邏輯跟我紅燈前過停止線一樣,
不要說行人這樣是闖紅燈,車子不算,因為車子速度快人比較慢之類的
行人可以判斷這樣的時間秒數過不了路口而停下,汽車不也是人開的為啥不行??
執法的邏輯就是因為太多兩套標準才被人討厭,人民才不信服
衷心希望,
行人改成單獨號誌並加重闖紅燈罰責
紅燈前無法完全通過路口視為闖紅燈(包含行人及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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