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高速公路跟兩台車發生追撞,我爸是第二台,初判出來是零責,之後提告對方兩位,有跟對方到法院開詢問庭,然後是對方兩台車責任無法釐清,(互說對方責任比較多)所以法院安排車禍鑑定,拿到鑑定表後我們還是零責,但是看完車禍鑑定也沒看到有寫誰占7成,誰占3成,現在我們的疑問是法院會再通知協調,還是我們要再去申請(想說有提告了,應該是要等法院通知)想看有沒有人知道後面的流程,謝謝(第一次發生車禍要去法院,所以流程搞不太懂)
現場圖要貼上來,網友不是神能隔空看現場!若是碰撞的第二台車又無肇責,那麼就是第三台撞上來你父親再去碰撞前車,是這樣嗎?第三台追撞,你父親算是被"推撞"前車,所以無肇責前兩台車都可向第三台車討賠註前提是第二台車需在被追撞前已是靜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