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6 台北市士林區百齡橋交通規則沒有信賴保護原則一說,路上有太多狀況,都有可能致命,路上行車應該隨時保持警惕。綠燈是允許通行,並無允許撞救護車,也不允許撞行人,甚至也不允許撞"違規的車"除非是真的來不及才能免責,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jxv wrote:2023.05.06 台北市士林區百齡橋交通規則沒有信賴保護原則一說,路上有太多狀況,都有可能致命,路上行車應該隨時保持警惕。 很多人喜歡說 騎車不要戴耳機很危險汽車也類似 這九成是音樂開大大聲聽不到救護車鳴笛
雖然救護車可以闖紅燈但有經驗的救護車駕駛並不是加足馬力用力衝紅燈的至少要放慢或幾近停下來觀察後再闖紅燈拜託欸~這裡是人多車多的鬼島欸可不是美國大沙漠州際公路救護車裡面的傷患本來是有機會救活的被這麼一撞反而掛了我以前有個老師的媽媽~就是在救護車上面發生車禍往生的那你說救護車的駕駛重不重要?並不是每個救護車駕駛都是這樣無腦亂衝的
從影片中第一秒就可以看到救護車已在路口且黑車尚未通過停止線。駕駛記得把駕照繳回,若有人有受傷罰 6000 至 9 萬。看到救護車被大力撞離路口,私心認為應罰 9 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5-2 45-3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3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 ... 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五、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之車輛應駛離至不妨害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進動線之地點;同向以外未進入路口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以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