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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紐西蘭被攔停的台灣蜜月夫妻事件,看台灣人的鄉愿文化

台灣人不是鄉愿

是自私先佔便宜

因此掩護共犯結構

方便自己佔便宜

所以說謊跟扭曲因果關係

不守法的南島人
廢話一卡車 wrote:
從這個案例說明國外沒有民眾檢舉的權力,

只有打電話找警察

廢了檢舉制度!


您跟看海成花兄似乎都認為國外民眾無法事後檢舉,
只能打電話報案?

我在57樓的回應已經提出證明,
南韓也有線上檢舉系統,
您可以去看看。

如果這還不夠,
我剛剛用英文稍微搜尋了一下,
就找到了一大堆:

新加坡

印度

光是美國就一大堆了,根本列不完:

堪薩斯

馬里蘭州蒙特歌馬利縣

紐約

威斯康辛州麥迪遜

加州米爾皮塔斯

加拿大也有很多,列個兩個:

多倫多

金斯頓

因為用英文搜尋,所以理所當然大都是英語系國家,找不到歐洲和南美國家。

如果改用歐洲語系搜尋的話,應該也可以找到很多吧。

說句笑話:國外的民眾沒有交通檢舉的權力...
自小就覺得大家都不喜歡「打小報告」「告訴老師」的同學,一起和稀泥反而皆大歡喜
正義感在很多情況下,是不對的。
先上高速公路檢舉那些佔據超車道的路隊長吧!不是慢慢開就很安全的,台灣的從道路設計法規制度就是錯誤百出了,你能檢舉佔用超車道就好棒棒
resolve
resolve 樓主

您看不過去為什麼不檢舉?要別人幫您檢舉?這不就是我文中所說的鄉愿嗎?

2023-06-10 6:50
政府都在跟你說不能檢舉了,真是笑話
台灣太自由且車也太多,地太小,還有一堆偷雞摸狗的駕駛。
要好? 難。 畢竟台灣人很軟爛。
你所謂的正義是互相監視嗎?違規是自私的行為,這是人性,你所謂的正義也是自私的行為,因為我沒見過,有哪位檢舉魔人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都是憑個人恩怨檢舉,把交通法規當成工具,滿足自己快樂的欲望,啥是快樂?見到檢舉成功幸災樂禍,上網秀戰績當成榮譽炫耀,好像別人的生殺大權在自己手上,見不得別人比你快樂,看不得別人過得比你好,別把中共紅衛兵那套,形容成美好世界,認清現實你沒資格決定誰有罪
simonni wrote:
你所謂的正義是互相監視嗎?違規是自私的行為,這是人性,你所謂的正義也是自私的行為,因為我沒見過,有哪位檢舉魔人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都是憑個人恩怨檢舉,把交通法規當成工具,滿足自己快樂的欲望,啥是快樂?見到檢舉成功幸災樂禍,上網秀戰績當成榮譽炫耀,好像別人的生殺大權在自己手上,見不得別人比你快樂,看不得別人過得比你好,別把中共紅衛兵那套,形容成美好世界,認清現實你沒資格決定誰有罪


日本、歐美等等先進國家,就是有很強的社會壓力,以維護共同的秩序。難道您沒聽說過在美國,如果您院子裡的草長了不除草,妨礙整體社區美觀,鄰居會跑去檢舉您嗎?

除了故意製造違規來檢舉的惡人以外,把正常檢舉違規者的人也當作是自私,根本就是混淆是非。更別提中共紅衛兵了,您根本不知道中共紅衛兵幹了什麼事。而紅衛兵最厲害的,就是混淆是非,把白的說成黑的。

另外,檢舉人只是提供資料給警方,而違規行為的認定權力在警方。開單的人是警察,並不是檢舉人。所以您說的對,檢舉人沒資格決定誰有罪,但有資格提供違規行為的證據給警方,而警方有權力依據檢舉人所提供的違規事實證據開單。
resolve wrote:
您跟看海成花兄似乎都...(恕刪)


哪裡有一大堆?

我看到你拿出來的只是線上報案而已,
而警方還是要到當場查看。
甚至還有交通號誌的?

這跟檢舉完全不一樣吧?
還是你以為其他人都看不懂英文?

還在阿Q精神?
從100萬到500萬還成案太少?
不是1000到5000欸!


數據事實就攤在那邊,
拜託不要在安慰自己了,
檢舉對於救交通「非常非常有限」
最近的案例2010~2020韓國也演示給我們看了。
人家是「交通規劃+教育」花了10年逐漸跟上日本的腳步,
學區、商圈縮小車道加強行人防護措施這種,
這就是交通3E。

此紐西蘭案更是直接告訴大家台灣教育的問題,
(駕照浮濫發、駕訓班沒有教好),

你要繼續打著救交通的大義旗也的確是你的事,
只是會有人笑你而已,
因為這只是在滿足你自以為的正義感罷了,
對於交通有沒有效已經是有目共睹了。
看海成花 wrote:
我看到你拿出來的只是線上報案而已,
而警方還是要到當場查看。


請截圖證明我拿出來的每個連結裡,有警方要到現場查看的資訊。

新加坡還需要檢舉人同意,如果需要的話必須出庭作證,才可以繼續檢舉。
請問在什麼地方有寫警方要到現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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