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父準備要從自家騎樓倒車出門時,
一倒車到路邊(車未轉正),右側後方機車A見狀急煞,結果被後方機車B、機車C追撞成一團,家父的車未受波擊。
警方前來製作筆錄,機車A、B、C三人皆在筆錄上寫是家父倒車為車禍主因,要向他求償,以上。
疑點:
1.肇責大家怎麼看?
2.因為有路邊停車格+人行道,前車車輪還在人行道上,等於就是車屁股凸出一點,大概佔機慢車道5分之一而已吧,會影響肇責?
插曲:
1.警方一到場,馬上就對家母說應該是你們倒車的問題,沒有注意機慢車道有無車輛(還讓對方三位騎士都有聽到),家母拿出門口的監視影像(就真的慢慢倒車而且沒有佔住大部分的機車道),警察看完就說,這個要留好,到時候申請鑑定需要,所以是在⋯?
2.有夠衰發生在自家門口,隱私完全暴露,晚上就有其中一人的親友團前來鬧場,搞得我遊子在外要趕回去保衛家園,以上。
更:
能引發這麼多討論那我上來問問也值得了,至少不是一面倒被砲,正反意見都有,謝謝大家的意見。
1.強調一下我方沒有主張無責,老實說我方完全沒事,要不是撞在自家門口,缺德一點搞失蹤等你來告再出現也可以。只是肇責未出對方馬上就找人來住家理論,未免太過,所以來問一下,我方也不是無理之人,確定全責,我方理虧那對方來鬧也情有可原可以諒解。
2.倒車全責論有聽過,只是前提是真的有發生實際碰撞的情況下?如果主張對方就看到我就煞停了也沒自摔,結果被後面追撞,我到底要賠給誰?(B追撞全責我也全責,那怎麼賠?)大家可以理性討論,有事嘴嘴樓主就好,不用開口閉口問候別樓駕照哪裡換的,到時候我無責,誰要拿駕照跟我換雞腿?
3.聽起來很多樓表示,倒車出庫跟正向出庫路權一樣,那又何必堅持要倒車入庫?倒車出門我都看到你了你還是嚇到急煞,那正向出門對方也可以說被嚇到急煞,會急煞時速肯定都超過70,哪條市區機慢車道可以騎70?機車都超速被嚇到結果住家都沒路權自認倒霉?
(當然我接受大家說倒車入庫出門比較安全

4.某樓說一定是家父的問題,哪可能三方不認識的同時誣賴家父是肇事主因這種事?我覺得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吧,車禍發生的當下都講自己有利的事證啊,難道承認自己煞車不及撞到前車?(這肇責就100%啊)是我也先怪前面有人倒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