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是正面偏置56km/h撞擊及側面50km/h撞擊,只要新車撞擊結果通過這兩項檢測,就能符合交通部對於安全領域的要求。
針對後車撞前車 前車後方撞擊的強度,越來越有危險性在後座乘客的安全,當下危急時後車根本無法閃,就已直撞前車,造成前車後方大面積毀損及乘客的受傷,很多死亡車禍是發生在車輛遭追撞的情形,車廠成本考量上所以不做後撞測試,臺灣目前掀背車或CUV/SUV小、中型休旅車為大宗, 都是後方完全沒有緩衝,臺灣在道路上前後車很常不保持安全距離,後撞保護相對前車乘客重要。
目前交通部擬納管汽車隔熱紙的透光率,如比照國際大部分國家的標準70%以上,政府跟本就是擾民,每個國家有不同國情,如成行透光率如比照國際70%,現有違規車改善加罰款,又圖利廠商。那請交通部先擬納中華民國總統車隊~車內透光率如比照國際70%
目前在美國及中國兩大國都導入後方撞擊,後撞(追撞)的臺灣發生率不算低,交通部方面應加快規劃提前2024年開始後方撞擊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