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可能黏在A柱了
]如果一個國家連網路帶風向嘴砲都無法規範
jxv wrote:還記得嗎?這個路口就...(恕刪)
右轉車變黃燈,這行人號誌應該早變紅燈了,是行人闖紅燈吧!
誰會帶著安全帽闖紅燈大搖大擺過馬路,誰會過馬路還停在警察旁不上人行道,這行人不是警察安排的臨演?
以前騎山豬 山豬自己會讓,剛學開車 沒辦法
台北人開車最猛又急了,完全不禮讓的。要換個車道,難如登天,沒人要讓。
不是禮讓, 法規是必須讓+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K0040012&norge=44
不是"禮讓",是"暫停讓",所以要"停" ,這不是後面定的,道路交通法規第44條有寫
你沒違規怎麼會受罰
羅素威斯布魯克 論壇的法則,絕對不要跟傻蛋爭辦!!所以,你說的都對!!
這駕駛應該要吊銷駕照
我以為他會讓我.JPG
主官(管)有主官的職務(責任),有必要搞成這樣嗎[鬱卒]
這就標準過與不及,最好三線一星沒事站在第一線管這些事,就像星宇航空,張董動不動一點小事就跳到第一線,沒有分層、分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