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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違規停車 擬採「日薪罰款」富人恐罰更重

這議員是不是天才
不知道台灣有那個立委 議員 地方首長敢提出類似的方案 得罪金主
炫富 開豪車的 違停違規 加重罰則
如果成真後 不知道有沒有裝B違規仔 大喊 "恁北有錢" 或是在那哭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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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是全球百萬富翁最多的城市,為了減少城市未付罰單的數量,並讓民眾感到「更公平」,有議員27日向市議會提案,擬設立一個「浮動比例罰款」結構,啟動根據個人每日收入制定的「日薪罰款 」(day fines)試點;若通過,像是停車違規等民事罰款,富人罰金恐更重。

市議員提案依「浮動比例」開罰

這項由市議員紀思庭(Justin Brannan)提出的提案,並未規定哪些罰款類別應以經濟狀況為基礎,實行「浮動式」比例罰款,但要求市行政審判和聽證辦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Trials and Hearings)設計和啟動「日薪罰款 」結構的試點計畫,並將結果反饋給民選官員。

紀思庭:豐田、賓利不應同罰款

紀思庭舉例,可探討並排停車的違規處罰作為試點,在目前的制度下,並排停車罰款為115元,他表示,開著1988款豐田車的人,不應該和開2024款賓利車的人接受同樣的罰款。
紐約市違規停車 擬採「日薪罰款」富人恐罰更重
2023-05-11 15:15 發佈
先把車子過戶給老婆, 罰款可能還要再降低也不錯
貪譴

那就祖宗8代取最高薪的罰。

2023-05-11 16:58
台灣若比照,台灣將正式成為地下經濟者天堂
carlo2013

看看那個死掉的孫道存應該不難理解

2023-05-11 19:11
wete

不懂嗎?去看看那些夜市名攤位,這邊有幾個敢保證年收比他們高的?

2023-05-12 12:18
難以執行 因為路上有一些8+9違規專家
根本沒在繳稅 如何知道他的日薪
真正的富人都很會逃稅
日薪搞不好低於最低薪資.....
真正的收入看不到的...
根據車價計算罰金比較簡單.
當然這構思項還不健全
不過單就違停來說
可以罰到那些開高級車(車價 而不是收入)
仗著一般拖吊車不敢拖高級車的想法的違停仔

當然那些權利車 AB車 掛假牌的
要看警方要不要積極處理
onereturngood

但是按照這方法,沒收入的不就無敵星星了,無限違規罰單都0元,8+9們會表示太爽了,還有一堆牛鬼神蛇的三寶

2023-05-11 16:57
跟台灣粗糙的紅線 黃線 規範相比 紐約市對於停車管理有詳細的規範, 比較貼近實際使用需求

美國很多大城市對於路邊停車限制管理有分幾種, 紐約也相同




No stopping 禁止停靠 = 車輛不可靜止在路邊
No standing 禁止臨停 = , 車輛可以停下來上下乘客, 不可以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停泊
No parking 禁止停泊 = 車輛可以停下來 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但不可以停泊

相對台灣只有一種紅線= 禁止停車, 一個很廣泛的定義等於滿滿畫滿紅線的巷道內通通不可以上下乘客, 上下貨物, 自然也不能停泊.

那人站在滿滿紅線的道路上要去哪裡上下車? 貨物要去哪裡上下車? 根本無法滿足用路人的需求.
可以說, 現在的停車問題, 源自於法規的不合理性, 也給檢舉魔人發揮了空間
沒想這要讓停車需求得到合理的滿足, 卻只想著重罰?!
nerdwannabe

只想著「重罰」 重罰= 樓主提到的處罰方式

2023-05-11 15:44
宙王

台灣就是粗糙!黃線3分鐘有屁用!

2023-05-13 9:33
nerdwannabe wrote:
跟台灣粗糙的紅線 黃...(恕刪)





台灣也有阿
只是台灣人視而不見
也一堆有駕照人的搞不懂它們的差異
諸葛小花

如果沒記錯 白色禁止停車 藍色禁止臨停

2023-05-12 10:59
宙王

台灣臨停只能3分鐘

2023-05-13 9:34
84865426 wrote:
這議員是不是天才
不知道台灣有那個立委 議員 地方首長敢提出類似的方案 得罪金主
炫富 開豪車的 違停違規 加重罰則
如果成真後 不知道有沒有裝B違規仔 大喊 "恁北有錢" 或是在那哭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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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是全球百萬富翁最多的城市,為了減少城市未付罰單的數量,並讓民眾感到「更公平」,有議員27日向市議會提案,擬設立一個「浮動比例罰款」結構,啟動根據個人每日收入制定的「日薪罰款 」(day fines)試點;若通過,像是停車違規等民事罰款,富人罰金恐更重。

市議員提案依「浮動比例」開罰

這項由市議員紀思庭(Justin Brannan)提出的提案,並未規定哪些罰款類別應以經濟狀況為基礎,實行「浮動式」比例罰款,但要求市行政審判和聽證辦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Trials and Hearings)設計和啟動「日薪罰款 」結構的試點計畫,並將結果反饋給民選官員。

芬蘭自1921年開始,交通罰款就以日薪計,是全球最早實施日薪罰款的國家。

芬蘭地產大亨古斯拉(Reima Kuisla)在限速 80公里的路上開到時速 103公里,
被警方攔下來後,警察立刻與國稅局連線,確認他的所得,再對照一下開罰手冊後,
開出了一張要價 5萬4千歐元(折台幣約 191萬6,460元)的罰單。

在2002年也有一名芬蘭諾基亞公司(Nokia)高層因為騎哈雷機車超速遭罰11萬歐元
(約新台幣411萬元)。

芬蘭除了超速可能接到天價罰單,某些交通違規、行竊、違反證交法等行為都有
可能接到天價罰單,上述違法行為開罰金額都奠基於犯罪者的所得,
可以說越有錢的人,罰單上的金額就會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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