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就是我騎腳踏車的時候,常常會站立起來抽車,我想車子跟人都是屬於一個動態的平衡,
也沒有人會說我是危險駕駛
但是如果今天我騎機車(先定義為檔車,站立時手可以握到把手的車種),在路上我站立騎車,摩托車比腳踏車相對穩定為何就算是危險駕駛?
如果在特別的off-road或是爛路時,甚至於我站起來騎還相對安全,可是這樣是不是可以被檢舉成危險駕駛呢?
我是沒有因此而被檢舉過啦,只是好像看到之前有人騎野狼,可能屁股坐久了,稍微站起來一下,被檢舉危險駕駛還成立
我個人騎機車或是自行車長途也是偶爾會站起來一下下,想說騎的車種不同,會影響危險駕駛的判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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