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FB一個家人要讓小朋友學過馬路,2個小朋友手牽手並舉手綠燈過班馬線
雖然最後成功過了,但白色車輛沒打算讓差點橦到
拍攝的家長氣到大罵
我在看影片也跟著大罵
真心覺得台灣這樣很不OK呀!
從以前就被教著碰到問題一個人無法解決時
可以找一群人一起想辦法解決
集思廣益
大家來打打嘴炮吧
看有什麼方式可以讓交通更好
雖然政府不可能因此改
並是不會有立委議員看網路酸民的建議
或許還會覺得我們想太多了
但我真心覺得很多問題不是不改
是他自知道改了雖然對人民好,但對自己不好(會沒選票)
所以自己不會想去改…
不然都曾全面執政,為啥感受不出什麼作為
====以交通問題來說,以下是我個人建議與腦洞大開的想法======
一、修正駕照太好考的主因(藍綠政府不改是改了會沒選票)
反正就是比照他國的優點改善自己的缺點
有研究過他國的就會知道台灣真的是雞腿換駕照…
然後曾全面執政過的政府不改就是因為這樣做雖然對人民好,但對自己不好
二、全面開放交通可檢舉且有獎金
此舉一開放!利++
首先!會有顯著性的交通改善(可能剩已經違規習慣的人敢違規了)
利1失業者可以以此當還沒找到工作的收入來源(或許還會比跑熊貓好賺)
利2增加國庫收入
利3交通環境因此改善
相對應的配套!
1、設立專職專責的警察職位處理交通違規
不讓員警因交通案件忙到無法處理其他案件
2、增加警察需求人數(增加就業率)
三、落實守法觀念
可能要從教育著手
台灣交通變這樣就是政府的期長無作為養成人民有一大部份沒有守法觀念
從教育著手,上學不課只重視課業,這些基本的守法觀念我覺得比念書更重要
四、所有違規都提高金額與刑期
除了提高違規的罰金之外
新增累犯或是特定違規→無法替代金錢的處罰方式(才不會老子有錢我就愛違規)
就是違規該項就是抓去關(沒有易科罰金的機會)
或是違規項目會累計制
例如→紅線違停目前是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但我就問,警察是依什麼標準去罰這個人600或是罰這個人1200?
所以設區間沒意義
不如改成↓
違停第一次罰600第二次1200第三次1800第四次3200…
愛違規的人就盡量違規!且且這個累計制永久終身性
最好再加個雙重罰金制
例如
1/1紅線第一次違停罰600
2/3闖紅燈第一次罰1800元加罰600(這個600是"違規累計罰金)
4/2又紅線違停罰(600×2)加罰(600×2)
4/30逆向第一次罰600加罰(600×3)
反正就是除了各種類的違規罰金之外,會有一個主要的不分類累計違規罰金
五、在違規熱點設立科技執法
並定期審視高違規路段是否有道路交通設計不良問題
如審查完是交通設計瑕疵,當初設計的人或團隊考積要扣分
並且因此受罰的民眾可退罰款之類的補償
以上!
這只是我針對交通問題腦補亂想的,我當然知道事情不是我這種酸民想的這麼容易,但我真心覺得很多細節可以再改,但大方向這樣做真的是利大於弊
其他其他包含居住正義或是司法改革黑道問題
大方向我也想得很容易
基本上就是房子回歸到居住用途,想辦法讓房子無法變成理財的工具
(但辦不到,那些政客那個不是自己要打的對像…不可能打自己…)
嘴了一推!我想表達的是,我相信只要有心想改變,一定有辦法,那怕你是出來嘴嘴夢想騙騙選票,最多就讓你騙一次,無作為就是下次選別人,但我真心這些政客幹這麼久了,我看不見什麼作為!真心覺得人民很無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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