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是Y字路口,另一邊是小巷路小不會有人這樣停,我這方向是雙向雙線道,地點不好停車最多遇過三台車連停,槽化線就算不壓線也不能停旁邊吧?不壓線停變我這向雙線變單線切內線閃車...另外請問台中檢舉交通違規約多久會收到回信,最近買了行車紀錄器,遇到影響到我的違規才會想檢舉(懶的剪輯),停車在人行道或慢車道一定要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嗎?騎車不可能轉頭去拍駕駛座,不能以影片提供汽車燈號有沒有亮起判斷嗎?今天遇到汽車停在待轉格買咖啡,還把後車箱打開怕被拍車牌被檢舉,害我待轉只能整台打橫停他車旁才能進待轉格,但他忘了汽車前面有車牌,請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6條第一項第一款被限縮了,現在汽車停待轉隔無法檢舉?還是只能用55-1-2交叉路口停車感謝各位車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