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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個霸王條款相遇!

現在有兩個霸王條款
1.救護車執行業務時
2.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時
話說有一天直行紅燈所有車子停等紅燈,在後方疾駛而來一台救護車,因為斑馬線上有行人,所以前面也沒有車子敢往前移動,還好救護車逆向往前行駛,到達路口時兩邊綠燈車輛也停下來了,等待救護車通行,這時...救護車停下來了...
在等待斑馬線上的行人慢慢通行...這個時候已經不是傻眼來形容了!
2023-03-28 13: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霸王條款
levi0704 wrote:
這時...救護車停下來了...
在等待斑馬線上的行人慢慢通行

因為救護車已經客滿了
不打算再收病患乘客上車
根本沒有什麼霸王條款......只有該遵守的交通規則!
救護車執勤的時候是行人該讓道,硬要去扯什麼禮讓行人來讓人笑的嗎?
救人永遠要擺第一位。

因為很多急診病患是等不得那幾分鐘或幾秒鐘的。

所以,若是明智的行人,應該懂得讓路。



Red Bull Racing Honda
偶爾出聲

不明智的行人就邀請上救護車XD

2023-03-28 14:00
yuanchih

偶爾出聲 最好是不要啦。[笑到噴淚]

2023-03-28 14:11
再怎樣還是要讓救護車的

最怕的是救護車可能被檢舉

然後警察還開單
levi0704 wrote:
現在有兩個霸王條款
1.救護車執行業務時
2.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時


已經有函文解釋過了, 救護車仍然優先通行
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遇救護車之優先通行疑義

查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及第48條第 2項係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遇有行人於可穿越之道路範圍內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規範,應係一般車輛駕駛人應遵守之規定,而該條例第45條第 2項及第74條第 6款明確規定聞救護車警號應立即避讓,爰基於條例之立法意旨,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於行人可穿越之道路範圍時,應係具有優先通行權
^^A 請多多指教~
wkh2006

可惜後面幾樓的好像都沒看你po的法條

2023-03-28 23:13
我覺得樓主硬把兩個條款
硬放在ㄧ起說比較霸王耶
樓主的問題應該是:
前有行人穿越道,後有救護車,
要讓行人擋救護車,還是讓救護車擋住行人
而不是救護車本身要不要讓行人先行
相信 走在斑馬線上的人 會禮讓救護車通行.
這是偶然啦,當然世界上大多數的意外都是偶然。
現在救護車也不笨。他當然知道有優先權,但現在常見的場景是,救護車會在過路口時放慢甚至停下來,確認路況後才開過去。這就是實戰經驗,不是看書看法條就衝過去。
有多少人走路戴耳機低頭看手機,開車騎車只顧著聊天聽音樂想事情,沒聽見救護車警笛聲?當然現在車款隔音做太好也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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