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總是檢討駕駛人。施工單位有沒有按照規定放置警告車跟三角錐?如果撞到緩衝車之前沒有撞掉一堆角錐,那有很大機率是施工廠商違規。我幾個月前也差點撞到工程車,跟高公局檢舉才發現未依規定放置警告車 + 未依規定放置角錐 + 未依規定使用緩衝車。猜猜看包商被罰多少?才罰一萬五。
antaoyang wrote:不用總是檢討駕駛人。...(恕刪) 開車最基本最基本:「注意前方路況」高速公路已經把路線拉很直,還可以差點撞到工程車?還是你把緩撞車誤認為工程車?更何況移動施工跟短暫缺工依規定是警示車跟防撞車,根本不是放三角錐,來把你檢舉工程車的Email、紀錄貼出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