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偉 wrote:As title,汽...(恕刪)
他的意思應該是事故後騎士通常也沒能力放了
+1,能理解,上次遇到,無能力幫忙,但有打電話報警,因為那邊停車台危險了,[61]轉[向上路]的閘道中。
ado016435 wrote:相信我, 別人或警察...(恕刪)
安全帶跟氣囊是法規要求汽車一定要裝才能出廠銷售,重機沒有這個規定。擺放三角錐的法規可沒說重機可以例外不用放警示喔,所以兩位是錯誤類比
陳阿瓜~有時候認真就輸了,笑一個@@
三角警示牌汽車原廠都有附阿 哪需要特別準備
口哨 XDDD
hpvs19 wrote:口哨是唯一想到攜帶方...(恕刪)
當然算你的,沒人教你去肉身擋車。汽車也不一定會放三角錐或警示器,這問題不是只有重機有。
汽車沒有一樣要罰阿,但通常會有吧,這是標配。
方偉 wrote:As title,汽車每台出廠標配三角警告標示,按法規發生事故時也應該放置於後方,警示後方車輛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連白色的布料都是反光的[真心不騙]
台灣這個沒用啦工程車那麼大LED閃到不行都能撞上去了......去買同警察車頂警示燈同顏色LED,保證各車主馬上回復警示能力...會開始注意路況減速!
先決條件是"他有帶"在機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