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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車禍對方跑了但不算肇逃

中華民國的法律又讓我上一課了!
昨天在台南某條路發生車禍~遊攔車違規轉彎
親到我然後頭也不回的就跑了
我一路跟著按喇叭兼報警~警察叫我不要追了~我說這樣算肇逃吧?!
他說不算~他說肇逃是要有人受到傷害才算~你這樣是財損
但最後我還是把他攔下來了~警方趕到現場
我問警方~警方也說這樣不算肇逃
瞬間恍然大悟!!
原來我們對肇逃的定義一直都是錯的!!
人沒有受傷!這樣是財損!
所以以後我們在停車場或路邊~或擦撞別人的車
不小心A到別人
跑就對了~這樣不是肇逃
反正財損自首也是賠~被抓到也是賠~跑掉還可以賭不被抓到
中華民國的法律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2023-03-20 12:13 發佈
肇事逃逸罪之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594號裁判要旨參照)。 若行為人不知其已肇事並致人死傷,縱然逃逸,亦與該罪之構成要件不合。
菲力牛
菲力牛 樓主

是的~我後來有查~所以我才說原來大眾對於肇逃的定義跟法律落差這麼大

2023-03-20 12:17
buyd80

沒有大眾都這樣認為。肇逃本就有分刑事跟交通罰則

2023-03-20 12:21
人員無受傷,不構成刑法上的肇逃。
但有交通違規的肇逃,罰錢,扣照
【有人受到傷害才算】
跌倒擦傷,不也算嗎
mark0826

刑法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害當然也算。

2023-03-20 14:14
davis0725

刑法的肇逃,只要有人跌倒擦傷就算了喔!(公訴罪)

2023-03-20 22:27
肇逃有二種,
1. 行政罰: 車禍無論是否有人傷亡, 只要發生車禍當下沒有留下來處理, 警察都有權開出肇逃罰單, 但無刑罰.
2. 刑事罰: 車禍有傷亡時, 離開現場為肇事逃逸公訴, 由法院審理量刑.
菲力牛 wrote:
跑就對了~這樣不是肇逃
反正財損自首也是賠~被抓到也是賠~跑掉還可以賭不被抓到
中華民國的法律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其實公民課的法學緒論,應該很多都是拿便當去換學分的
法律常說了,法律不保障在權利上睡著的人
法條就擺在那,會不會用,懂不懂,看個人
大多數人都覺得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吧
它不會因為因為你今天出事了,就突然生效或失效了

刑法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它就已經寫明了,"致人傷害、於死或重傷"


"跑就對了~這樣不是肇逃,反正財損自首也是賠~被抓到也是賠~跑掉還可以賭不被抓到"
只有財損的逃逸本來就不是刑法上定義的肇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你可以逃,被抓到就是再補一條吊扣駕照的處罰。
一碼歸一碼,不是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叫大開眼界
菲力牛
菲力牛 樓主

其實我懂,我是在酸警察的論調

2023-03-20 17:17
還是肇逃 但沒有刑責 可吊銷駕照和罰款
菲力牛 wrote:
中華民國的法律又讓我...(恕刪)


你沒看過世足賽嗎? 倒地翻滾2圈, 到醫院說心悸害怕, 要一張診斷證明,
馬上可以讓對方變成肇逃
那請問經查為何受訪可以講出到警察局備案就沒有肇逃這種話?那個警察應該被送回警專重修才對吧?
聽那個警察放屁

只要肇事逃跑就一定算肇逃

但是肇逃有分

無人受傷就開罰單跟扣照(道路交通處罰法)
有人受傷就是刑法,兩個差很多

至於財損不管有無受傷都算民事,只是有受傷可以刑帶民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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