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_tsai wrote:聽到初判有點訝異,新...(恕刪) 先假設A、B二車都是機車,依照警察畫的現場圖來看...那個車道是沒劃分快慢車道的混和車道以一般人的想法來說:B車超車後直接右轉,導致A車反應不及撞上,應為B車全責以交通法規來說:A車、B車為前後車關係,後車撞上前車...表示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除非有影片能證明B車未打方向燈隨即右轉讓A車反應不及因而撞上才有可能變成B車有7分肇責(轉彎未打方向燈)、A車3分肇責(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B車全責,這也是為什麼行車紀錄器越來越普及也越來越多人裝的其中一個原因,明明是對方超車後馬上右轉讓人反應不及而車禍,卻因為道路監視器沒錄到或故障沒影片當作證據,導致雙方各說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