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有經驗
行駛中線車道,利用外線車道超車後再駛回中線車道
過程都有打方向燈
有實際例子這樣是右側超車違規嗎?
雙向各兩線道以上,右邊車道的車超左邊的車是可以的
右側超車定義不明,所以有這修正建議。
https://www.ey.gov.tw/File/E9A18FD25BC691C3?A=C
道交
第四十七條 修正 條文(目前尚未通過)
汽車駕駛
人超車時,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
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
道、 險 坡、狹
橋、隧道、交岔
路口標誌之路段
或道路施工地段
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
其他設有禁止超
車標誌、標線 處
所、地段或對面
有來車交會或前
行車連貫二輛以
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
超車,或超車時
未保持適當之間
隔,或未行至安
全距離即行駛入
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
允讓或靠邊慢
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
按鳴喇叭或見後
行車顯示超車燈
光,如車前路況
無障礙,無正當
理由,不表示允
讓或靠邊慢行。
前項所稱超車,
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
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
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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