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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

感謝各位指教
每人有每人的想法予以尊重
不希望有人因此不開心, 刪文,謝謝
2023-03-06 16:02 發佈
是在同一車道上嗎?
如果是同車道而且對方也撞到你車子的偏後方,則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並沒有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的問題,而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所致,這樣你反而贏面較大。
交通部曾有為這種事故出了解釋函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本  文:
主旨:有關臺端函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規定適用等事宜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臺端98年 6月10日致本部箋函辦理。
二、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
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
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三、至於所詢有關直行車輛違規行駛於腳踏車專用道、行人專用道或
於交岔路口意圖超車之情形乙節,仍宜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處理
之,併請參考。
TnlonNemo wrote:
[車禍]直行車追撞右...(恕刪)


比較不合理的是:
脾臟割掉, 為何會失能?

47萬刪掉, 其餘可談
強制險不是國家賠,那是你花錢投保的,賠完會有責任問題,好像有代位求償但內容可能有規範,強制險已賠體傷部分,所以體傷醫療應該不計吧?還有車損部分是民事看哪邊肇責或互賠,至於薪資及其他精神部分都是民事雙方都有權主張,但很難談大部分給法院判,或是大家沒動作上法院兩年後權利消失
過失傷害是看過失,哪一個責任以判決來定義,也可能是對方騎士,但屬民事也是對方權利可告可不告
殺破狼~丹

強制險理賠對方的醫療費用後,除非有酒駕、毒駕、無照駕駛、故意衝撞等除外責任的行為,不然只是一般車禍過失傷害的話,不會再向保險人求償。

2023-03-06 23:11
刪文謝謝
火木尸日十;kfdjj j j jjdflsajf;ldjsa;lfjdlsk;jafld;sjfld;js;alfjdslk;fjdl;sfj;ldsafdsfdsafdfdfdsfdsa
所以對方全程在你正後方??你準備準備慢下來轉彎,他沒注意就撞上去了?這應該是前後車關係吧?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今天不管你是要轉彎,還是前面有車擋路,有行人衝出來,後車應該都要保持安全距離,除非是惡意跑到別車前面。只是不知道你筆錄怎麼做的?
同車到,你要左轉停下待轉,後面追撞?感覺你講的,跟實判寫的,很有差距……建議找律師,因爲初判對你不利。
就算同車道有些交警會認定轉彎車的責任大於直行車,尤其是有碰撞,因轉彎車本應該禮讓直行車先行,但有先交警就當場認定轉彎車有錯,我先前也是如此,解釋再多都無用,連要提供行車記錄器都不要,因為有保險所以就算了,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所以不要為了省一點錢只保強制險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關係, 沒有轉彎車跟直行車的問題

後車撞前車, 是後車為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
這顆脾真值錢~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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