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chen wrote:我騎機車.我是前車, 路上閃狗, 我車沒事.後車機車兩車發生事故,有受傷.當天三個人都有做筆錄.如今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 請問這樣的肇事責任會是如何歸屬?謝謝解惑. 都到調解委員會了,就算沒有鑑定報告、好歹也要有初判表了吧?把鑑定報告或初判表貼上來,證明你所言正確無誤。希望你閃避時候沒有侵犯到他人路權。
Another.MF wrote:都到調解委員會了,就...(恕刪) 請多包涵.因為是小孩發生上述事故, 中間也沒有任何人跟他聯繫或是跟我聯繫.然後就突然來了一張調解通知單, 有打去調解會了解, 說是警察局轉介的.所以上來跟各位先進請教, 如果有浪費您的時間, 那您看看就好, 也不用回我沒關係.當然會要求小孩快點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進行中.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