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大車駕駛確實像移動炸彈(不論什麼車都一樣),大多數都很好,但要說他們常違規跨線,個人覺得大車轉彎物理動作就必須這樣,不然轉不過去,路邊有機車行駛要保持安全距離,對向無車時跨線也在所難免,互相體諒遠離大車就相安無事。影片這種找死的騎法即使大車有自動煞停,這麼短的距離也煞不住。
該事件應該要叫做自殺事件。立法只是限制,政府該做得應是 解決需求、提供方法路徑。影片中,機車騎士有超車、轉彎的需求,就應該設立機車的超車、轉彎辦法。因為立法限制,騎士還是會有這種騎法,應該是要提供另外路徑讓兩車分流不相撞。
這種鬼切方式,即使對小車都是一種危險,前幾天就遇到紅燈剛起步,就有一台外送直接從右邊切到車頭前面要左轉,真的差點撞到,防撞碰撞警示聲都出來,就知道有多近。真的發生碰撞,有行車記錄器在,也只能算騎士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