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宣導「十次車禍九次快,減速才是王道」
為何不法定汽、機車必須加裝限速器
比如
機車裝限速器後,最高時速只能到50
汽車裝限速器(可切分平面、高速道路兩段)
平面道路最高時速限速只能到50
高速道路最高時速限速只能到100
或者應該說
要求汽、機車業者不需要那麼好的動力
一來可價低車價
二來絕不可能超速
三來減少車禍發生
四來就算車禍發生造成的傷害會降低
比如以下這些都是被限速的產品(樣品僅供參考)




我的意思是日後市面上只能賣類似被限速的這些商品
汽車類似兒童玩具車那樣,是被限速的就兩段切換(平面道路50、高速道路100)
機車類似電動自行車那樣,也是被限速的最高速就只能到50
想快也快不了
特定人士除外(比如警車、消防車、救護車.......)
畢竟一般道路限速40、50居多
機車車輛速度能上60、70、80、90、1XX這不是浪費白花冤枉錢嗎?
不能閹割掉速度嗎?
同樣
汽車車輛高速公路限速100居多
汽車車輛速度能上110、120、130......190、200......3xx這不是浪費白花冤枉錢嗎?
不能閹割掉速度嗎?
好比現在的網路速度一樣
給你用100M、300M、500M、1G的網速
結果普遍網站通通給你限速數百K、1M、XM居多
還不是浪費白花冤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