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走在新北市新莊思源路口斑馬線上,看到一輛轎車左轉彎過來疑似反應不及嚇到自摔了一跤,轎車在斑馬線前停下,幸好沒事民眾質疑轎車是否沒有禮讓行人通過警方檢視影片,認為轎車還沒有進入穿越區就已經停車,車輛前懸並未進入行穿線,沒有違規事實
汽車問題非常大,理應當在適當距離前,就要「減速」,讓路人「明確」知道可以安心通過。汽車本來就是強勢的一方,不用多快的速度撞上人,就可以造成傷亡,基本上駕駛不當,汽車就是危險兇器。用那種速度接近斑馬線再煞停,路人怎麼知道駕駛最後一刻會煞停。就好比突然發現一個人,拿著西瓜刀衝過來,就算那個人可能會停下來,但不管誰猛然看到也會嚇死。
從影片看起來,人跌倒了車子尚未完全停下來,雖然違規事實不明確,但個人超討厭這種開車方式的,有人過車子還一直動,行人根本無法判斷駕駛人是否有看到人,以及是否要等行人通過,不管駕車騎車或走路,我們在馬路上一定清楚展示自己的行為意圖,其他人才能做出相應的行為,我常常在過班馬線碰到這種還一直往前滑的車輛,我就故意慢慢走逼他把車完全停止,反而遠遠就停下來讓我過的車輛,我一定快步或小跑步通過!
南無水蜜桃 wrote:警方檢視影片,認為轎車還沒有進入穿越區就已經停車,車輛前懸並未進入行穿線,沒有違規事實 三公尺的規定又不見了?2020新聞:騎士讓行人先過斑馬線「仍被攔下開單」 關鍵前後3公尺法規曝光2022新聞:科技執法上路 車輛未讓行人"3公尺"罰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