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事件的起因是事故發生後,因無法取得餐廳停車場的監視器畫面,而公有道路監視器無拍攝角度得以證明小弟的車輛被另一輛車撞擊,所以求助網友們是否有剛好路過的行車紀錄器拍到當時的畫面,讓小弟的保險得以理賠。
事發至今,承蒙多位網友及朋友們的協助,也非常感謝網友私訊,無私熱心分享給小弟許多寶貴的經驗及資訊,讓事件能順利解決,保險得以順利理賠,小弟銘感在心。
這段期間參考網友們的資訊及建議,經過幾位友人多日的協助與詢問,派出所員警終於在事故發生十字路口的斜對角調閱到另一警局轄區公有監視器,畫面內容顯示小弟車輛於1/19,19:05左右進入餐廳停車場,停車當時車頭大燈正常亮起,左側確實有一輛藍色貨車,右側是一輛白色自小客。
監視器畫面顯示19:24左右,左側藍色貨車發動準備離開,如圖示,依藍色箭頭方向往前開上人行道右轉撞擊小弟的車輛後,一度倒車調整角度再次往前開上人行道並右轉,此時在人行道上短暫停留約10秒鐘左右隨即離去。
經員警調閱同時間不同視角的道路監視器及測速器的影像比對確認車牌後,員警多次協助聯絡車主均無回應,也沒接電話。直至近日,員警回應因個資法的關係無法提供車主相關資料,小弟友人經監理系統查詢車牌,發現此貨車車牌已於111年逾檢註銷。
日前請教交通隊及派出所的員警,認定因為小弟的車停在停車場的停車格內,雖貨車開上人行道後撞擊小弟的車,而人行道確屬道路範圍,但是撞擊點的相對位置在停車場內屬非道路範圍,且無人員受傷,不屬於交通事故,無法針對肇事車主開立肇事逃逸的罰單,僅能對肇事車主提起毀損的民事求償,且需自行提出肇事車主故意毀損的證明。交通隊事後有補開事故聯單,並加註非道路事故。
小弟跟員警說明準備提出調解或是民事訴頌,請員警再次嘗試聯絡車主後回覆車主這次有接電話了,確認藍色貨車屬餐廳人員所有;車主表示自己當時人不在現場,並非駕駛人也不知道有事故發生,但願意協調。
小弟即請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聯絡車主,此後則交由保險公司自行處理。
事件至此因已有監視器畫面確認小弟的車輛是被汽車撞擊,保險公司得以理賠。
再次謝謝各位網友及朋友們的協助,不勝感激。
徵求1/19晚間18:50~21:10行車紀錄畫面
小弟於1/19晚間18:50~21:10在台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四段457號
(環中東路四段與溪洲西路口)
霖記甕缸雞 太平旗艦店用餐




當時到達餐廳時車輛停在餐廳所提供圖示紅色方框的停車格內,左側停著一輛藍色2.5噸貨車,約21:00左右準備離開時,發現小弟的駕駛座側車頭被強力撞擊,以致車頭毀損,車門無法正常開啟,如照片所示。
依現場判斷應是貨車電藍色箭頭路線要往前右轉經由人行道離開時,撞擊到小弟的車輛,在未通知的情況下隨即離開現場。
小弟要離開時發現當下即報警處理,員警表示發生地點屬停車場,非屬道路範圍,所以無法開三聯單,僅能備案紀錄,並協同與餐廳溝通希望能協助提供餐廳停車場的監視器畫面,餐廳的櫃台小姐回應因主管不在無法開啟監視器畫面,所以約定隔日(1/20)下午再到現場,但事發至今小弟去電數次,也到現場數次尋求協助,但餐廳的櫃台小姐皆以主管不在為由,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也不願意協助聯絡主管到場。時至昨日(1/31)再次到餐廳時,櫃台小姐回應監視器畫面檔案已覆蓋,無法提供。
對此員警表示因監視器畫面屬私人財產,無法強制要求餐廳提供。且調閱附近公家的道路監視器,無拍攝角度可提供畫面。
小弟的車有保丙式車體險,但保險公司回應需提供肇事車輛車牌,或當時撞擊的畫面,或是可證明車輛在進入停車場時是完好的,否則出險會有困難。
在此想請各位網友協助,小弟的車是Audi A3鐵灰色,車牌號碼數字部份是6898,1/19當日小弟的車大約18:50~19:00左右經由黃色路線進入停車場,並於紅綠燈暫停等待回轉。
如有網友於18:50~19:00行經1或2號路線有拍到小弟完整的車頭,
18:50~21:10之間行經3號或4號路線或是當晚也在餐廳用餐,有拍到肇事藍色貨車撞擊及駛離的畫面,
煩請私訊小弟提供畫面,小弟定當酬謝,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