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家屬騎機車騎到一半眼睛進異物不舒服就急煞了,當時是綠燈在路口,然後大概一分鐘準備騎走的時候另一台機車就在機車左邊停下來,可能準備開罵,當時也還是綠燈。結果人家剛開口後面就有一台機車追撞他了,過程中兩台車都沒有跟家屬的機車有接觸到,看起來應該是撞得很輕,只是往前了一點點,所以家屬覺得是對方停下來被後車追撞,跟自己沒有關係,就騎走了。想請教一下大家這樣會有責任嗎
原則上純粹財損還是有肇逃的民事責任,但是因舉證權力在未主動離開的那方,完全要看對方只否報警處理才能知曉相關責任,如果情況確實僅有財損,肇逃處罰最重只是扣照30天,希望不要扯到人傷,要不然變成刑事肇逃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