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保險公司的角度去想想
有些事沒那麼天真
謹記,他們是營利單位,不是服務單位
所以要謓選保險公司,自己也要懂得眉眉角角
不是人家說的丟給保險公司就沒事了
總而言知,開車要小心,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不然就學我,騎腳踏車就好
反而自作聰明的"幫"客戶把肇責從70% 變成 100%? (這不是要賠更多?

然後 XXOO之後 就變成保險公司會賠全部600萬?! (都是話術....?)
所以結論就是對方賠償提出太少
要實拿600萬 但是自己肇責30%, 怎麼可以只提600萬賠償, 當然要求償大概900萬啊! 這樣7成才有600萬啊!
撞到人還要截肢 這是刑事
本來保險公司就不管刑事部分 事主不可能靠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沒看到收據 一毛錢都不會出也是常態
當然如果和解也行 不過保險公司顯然是不見法官不賠錢
最簡單辦法 就是上法院 由法官判定要賠多少錢
這樣保險公司就會全部出 不是嗎? (1000萬保額內)
至於會不會被關? 態度良好有保險願意賠 怎麼可能被關?

撞死人都不會被關了.......

以前的保險公司互相都有行規
甚麼車禍 甚麼傷勢 要賠多少 都"講好"了
出了車禍 找保險公司 通常就沒你的事了 (在國外連警察都不用找 一通電話給保險員就解決)
現在的保險公司顯然不太一樣
不僅會用話術騙自己的客戶 目的就是要少賠錢
還不和解 寧願上法院 讓法官裁定賠多少 (就是要浪費大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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