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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毀天倫 公布累犯流於形式

記者石秀華、林巧璉、張議晨/高雄報導
2022年12月26日 週一 上午7:03
去年十二月廿六日晚上七時許,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在高雄愛河旁遭男子黃子洋酒後開車撞上,林妻喪命,另三人重傷;事隔滿一年,社會已逐漸淡忘這起悲劇,父女三人卻依舊在創傷中掙扎。當時政府信誓旦旦的防制酒駕新措施,看在林男眼裡只流於形式,他至今無法透過法律替妻子伸張正義,深感無力,對這個政府充滿失望。

林男說,高雄市四月廿八日起公布酒駕累犯者身分,至今廿九波公布了二○三人,如今「有誰關心?」酒駕者也不在乎,早已流於形式。

他也質疑酒駕罰款雖提高,卻未用於被害人及家屬。「執政黨超過半數,卻不肯修法把酒駕致死改成殺人罪」,政府每次都喊「酒駕零容忍」,結果都是被害家屬在容忍。

一年前的夜晚,卅八歲黃子洋酒後開車,在高雄國民街以時速約七十公里撞上林男一家四口,四人正要過馬路到愛河看市集,這一撞天倫夢碎,林妻范女不治,林和兩名女兒重傷送醫。

黃子洋先前已有兩次酒駕紀錄,肇事時酒測值達一點二四毫克;檢察官認為他沿路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有不確定殺人之故意,依殺人罪起訴。

事件也引發全民怒吼,政府因此再修法加重酒駕刑責和罰款,並授權主管機關可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今年一月,高雄市府要求酒駕犯到殯儀館服社會勞動,三月卅一日起新法施行,各地公布累犯照片。

今年七月,黃子洋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七年十月;法官不認為構成殺人罪,林男坦言,難過又失望。

事件至今一年,父女三人還在復健,心理創傷更難撫平;林批一審輕判黃子洋,黃家又想脫產,房子不能法拍,至今一毛錢都沒賠償,自己還要付訴訟費。

他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黃索賠逾三千萬元,黃全數認列求償,但法院至今未宣判。

高市交通局說,一年來不斷強化交安專案,監理所開設道安講習專班,協助地檢署執行生命體驗服務。另也加強宣傳「酒後代客駕車服務」,酒駕致死人數已減少。

社會局表示,事件發生後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社會局提供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協助,林家二位女兒已接受十四次心理諮商。副局長葉玉如說,年關會再訪視林家,民眾愛心捐款仍有少量餘款,會全數轉交林家。

黃子洋名下有小港區約值一八○○萬透天厝,一樓店面出租,每月五點五萬元租金,擔心黃子洋脫產,林男對財產提假扣押,但因租客提告租金債權爭議,開了三次庭還未有結果。

黃家也不願房產被法拍賠償,另提第三人異議之訴,尚未開庭;林男說,除了刑、民事,還要針對房產問題不停跑法院,心力交瘁,感嘆每次出庭都是對他的再一次凌遲。
2022-12-26 12:00 發佈
政府每次都喊「酒駕零容忍」,結果都是被害家屬在容忍
台灣人真的悲哀
政黨不管怎麼輪替酒駕就還是輕輕放過

弄個鞭刑...我看誰敢酒駕
或只要酒駕抓到就是沒入車輛
酒駕肇事就是10年起跳不得假釋...

每次修法都擠牙膏式的一點點的加重
罰那幾十萬對有錢人是不痛不癢
對沒錢的人繳不出來
回去還是有車照開酒照喝
有甚麼屁用
bc5017

選一堆黑道來管警察,然後罵政府不做事,笑死

2022-12-26 20:49
mickyteng

我很簡單,只要有立委敢對酒駕做強力提案,我就選他/她

2022-12-26 21:04
台灣酒駕情況嚴重,
坐領高薪,
卻輕判酒駕肇事嫌犯的法官們,
難辭其咎。
wugoson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2-12-26 20:06
wugoson

這也要分藍綠..真沒救了[嘆氣]

2022-12-26 21:55
歐美跟日本、中國明明都有酒駕的刑責可以抄,台灣的交通部跟立委就是連照抄都不願意,一定要自己搞一套刑責很輕的法規免得害到自己。
然後等到酒駕出大事、引起民怨被老百姓幹翻才又小修一下,再跟老百姓講修法"重罰"。酒駕的罰則跟刑罰都修法修過幾次了,一次到位修到頂不行嗎?
要廢死就說要和國際接軌,酒駕修法卻死都不敢講要和國際接軌,台灣的酒駕才會一直發生。
knift

選擇性與國際接軌咩,就像全世界都是實坪制,只有少數國家是虛坪制,還不是堅持不能改!不能動搖建商的利益!

2022-12-26 19:43
smd6055

收賄導致王法不彰而讓酒駕刑責不能遏阻酒駕,在我看來都太輕,各鞭刑100下才是王道

2022-12-26 23:59
說真的,

高雄酒駕氾濫,

高雄人自己走路過馬路時,

一定要確認都沒有車再過,

政府擺明就是替違規開後門,
連檢舉都快速修法限縮,

自己的性命靠自己留意。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mountwill56 wrote:
記者石秀華、林巧璉、...(恕刪)


酒駕就應該直接入監
不管有沒有肇事
Ja100cky

這樣至少可以把有工作的先管住

2022-12-26 14:06
mountwill56 wrote:
一年前的夜晚,卅八歲黃子洋酒後開車,在高雄國民街以時速約七十公里撞上林男一家四口,四人正要過馬路到愛河看市集,這一撞天倫夢碎,林妻范女不治,林和兩名女兒重傷送醫。

黃子洋先前已有兩次酒駕紀錄,肇事時酒測值達一點二四毫克;檢察官認為他沿路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有不確定殺人之故意,依殺人罪起訴。

事件也引發全民怒吼,政府因此再修法加重酒駕刑責和罰款,並授權主管機關可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今年一月,高雄市府要求酒駕犯到殯儀館服社會勞動,三月卅一日起新法施行,各地公布累犯照片。

今年七月,黃子洋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七年十月;法官不認為構成殺人罪,林男坦言,難過又失望。

事件至今一年,父女三人還在復健,心理創傷更難撫平;林批一審輕判黃子洋,黃家又想脫產,房子不能法拍,至今一毛錢都沒賠償,自己還要付訴訟費。

他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黃索賠逾三千萬元,黃全數認列求償,但法院至今未宣判。


這就是蔡政府的公平正義

跟放屁一樣

wugoson

[拇指向上]

2022-12-26 20:07
larry_lin

媽耶😱!超級中肯👍👍....請收下我的膝蓋....😭😭😭

2022-12-26 22:09
酒駕是有錯
不過其他違規也不該輕放吧

像是闖紅燈,違規超車 之類的
這些都是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蓄意犯規吧
不要光抓著酒駕不放, 其他違規也是很致命

酒駕要加重刑責, 那這些違規也要同等加重吧~
鬼島司法~笑話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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