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國小前公車站旁,有台黃牌重機打方燈沒在看是否有後車直接硬切,造成第一台車急剎,第二台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直接撞上前車,車身傾斜後又擦撞到旁邊經過的第三台騎士,事後黃牌直接離開,第三台看了一下也直接離開,只留下第一台跟第二台雙方。※當事者若需要事發經過,此影片可拿去使用※
peter5240 wrote:因為攝影角度因素,感...(恕刪) 第一台車是行駛中卻因為黃牌硬切才急剎,影片3秒處可以看到他的腳是突然放下,再被第二台車撞到後縮了一下才又放下腳,是受害者沒錯。第二台車一定是有很高的肇事責任未保持安全距離,只是黃牌這樣硬切有沒有肇責很好奇說
有幾個疑問請教一下第二台要賠第一台機車,請問一下第二台(來不及煞車的)可以對黃牌提出黃牌變換車道不當(因果關係),分攤肇責??第三台機車跟第二台的關係是第三台沒保持車距追撞第二台?還是第二台煞車後往右傾,碰撞到第三台車?(我個人看影片覺得是第二台撞到第一台停止,第三台撞上第二台)
Ja100cky wrote:我覺得只有被害的第一台 該被黃牌負責後面的都是不保持安全距離釀禍 自己吞 第一台沒撞到黃牌~黃牌就沒事後面自己跟太近 乖乖賠第一台囉真的是~沒那個反應速度就不要這麼貼就算沒撞到也一定時常急煞 沒有體諒乘客感受
汽車的話,最耐撞結構最安全就車頭~不要去閃啥offset 25%之類的去撞~要撞就正面撞!閃避極有可能變成違規的罪魁禍首沒事揚長而去~-你跟旁邊受牽連的倒楣鬼揮不清!機車雖車頭不是最耐撞~但正面撞受傷害的機會較低~速度慢些正面撞,可能車還不會倒~但如果一閃一歪一碰的話,機車很容易倒~壓住人~甚至又去跟旁邊的車碰到撞到,元凶一樣揚長而去~你跟其他倒楣鬼留下來揮~所以我已經養成習慣是有狀況會煞車,但不急煞,煞不住就直直撞下去!也不要往旁邊避讓!反正有紀錄器~誰違規讓我煞不住撞到~大家都留下來!不要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