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黃線是禁止人車橫越的,橫越雙黃線是違規,該路口地面有黃網線,就算是下雨也不至於看不清楚路口位置,較有可能的情況是駕駛人貪圖方便,提早橫越,不知道樓主要問要注意的重點是什麼?是賠償對方的車損呢?還是要求對方賠償樓主的醫藥費與精神賠償?
enlin890810 wrote:下面有附google...(恕刪) 所以你是走路過馬路時被撞, 不是騎車被撞?那很簡單, 好好養傷醫藥費單據都留著不能上班上學就請假還可以上班上學但不能自己騎車就搭大眾運輸(包括計程車)來回醫院的車費也可以報強制險全都留單據請對方出錢行人最大, 不用管什麼肇責路口有"慢", 速限40, 你沒啥過失那雙黃線是禁止車子路口超車用的, 跟你無關
enlin890810 wrote:我當下是在馬路中間被撞,由於當下下雨我是真的沒有注意到橫穿的是雙黃線對不起,想請問這樣子事後該怎麼處理? 是你被車撞就看你想怎樣而已啊人沒事 是要個紅包壓壓驚還是要賠償金去調解會談清楚不就好了
路人39 wrote:那雙黃線是禁止車子路口超車用的, 跟你無關 雙黃線的管制對象,包含人與車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