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查才知道原來偉大的立委諸公們在去年將法條修掉了(高、快速公路隧道、夜間、大型重機未開頭燈係違反第33條第1項第6款,非得檢舉項目)以後 三寶們 行駛高、快速公路夜間可以不用開燈了至於正常的各位就請罩子放亮點,自求多福吧~
現代的新車很多是自動感光明暗度的.已沒有刻意去開車頭大燈的問題了.新車進入隧道車頭大燈就自動會亮了.我每天從地下室停車位發動車開出坡道. 車頭大燈就自動亮著.出了坡道 進入室外巷道. 車頭大燈就自動熄滅了.現根本無此顧慮 .在國3 新店 及 中和 隧道 內 也沒去管大燈開啟問題.都是自動啟閉 .
davis0725 wrote:剛剛查才知道原來偉大...(恕刪) 版大是不是誤會法條了?第33條~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第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未開大燈,未打方向燈,沒霧開起霧燈,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