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黃網線臨停不能舉發了嗎?

請問黃網線臨停不能舉發了嗎?
如題!

黃網線不是不論什麼情況都要保持竟空嗎?行車間或臨停,總之不能有任何停等之行為。
本人舉發黃網線臨停車輛,因影響我外線車道行車,且我開過去該車駕駛還正開車門,
害我嚇一大跳。

警員回覆:依本(111)年4月30日施行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有關您檢舉的條文,已非屬可供檢舉內容,依法不能舉發,尚請諒察。

真是這樣嗎?那據此黃網線不就可以亂停等了?


更新:補上照片了

12/13更新:反應到分局長信箱後,今天收到員警來電:員警說明因原黃網線項目移除,所以要改以"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來舉發,感謝分局長/員警的解釋說明!
2022-12-10 21: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黃網線
網狀線大多是在無號誌路口,改以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檢舉或有機會舉發,不過我認為警察會自己改法條無視檢舉的是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仍舊會回覆網狀線臨時停車已非屬可供檢舉內容,依法不能舉發。


聰明的人會停在內側車道(快車道)而不停在網狀線,快車道不能檢舉違規停車(法規的停車是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內側車道不是道路兩側,所以不能以違規停車舉發),只能檢舉臨時停車,偏偏快車道臨時停車又不在受理檢舉項目,比起停在網狀線自是被舉發的風險低多了。
ckwu1972
ckwu1972 樓主

您說得沒錯,今天員警來電:多數黃網線視為路口處,要改以"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舉發

2022-12-13 14:21
ckwu1972 wrote:
如題!黃網線不是不論...(恕刪)


單憑文字敘述有點難判斷,建議可以放上照片或是影片,較能依據實際狀況來進行判斷
ckwu1972 wrote:
如題!黃網線不是不論...(恕刪)


道路上臨停好像只能以逼車那一條檢舉,但不確定會不會成案,或是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試試?
ckwu1972
ckwu1972 樓主

我是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舉發的

2022-12-11 10:06
c.c.0110

原網狀線臨停罰600,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這條900元,警察不可能改以更高的罰款條目處罰,

2022-12-11 10:28
這就是台灣暖心的地方,政府體諒廣大市民同胞行的辛苦及生活的不便,大舉放寬停車區域!仔細研究修法範圍就會明白,現在大多數地方都開放停車了,不論紅黃線、人行道,都可以哦
交叉路口才算

車道口那種無法

叫警察來比較快

可以簡訊報案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聽到依法不得舉發那句就想笑,想來檢舉者是違法了,不知該罰多少。
ckwu1972 wrote:
警員回覆:依本(111)年4月30日施行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有關您檢舉的條文,已非屬可供檢舉內容,依法不能舉發,尚請諒察。...(恕刪)


唉~這國家守法好像白癡一樣,多多檢舉瞭解一下法規變化細節,反正別人付錢,你免費得到更新資訊。
其實要看各地方警察
現在很多執法都不標準
路口轉角、公車站10公尺、黃網
我甚至看過山路的槽化線用單眼大砲拍
還檢舉成功....
只能說 瞎
當今偉大的交通部官員,從來不知道民間疾苦

只會說要傾聽/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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