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1 09:53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新車須領牌及投保強制險,否則最重可罰3600元,已上路舊車則有2年緩衝期。台南市警局於新法上路期間,即與監理站及環保局聯合稽查,執行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改裝車專案,共計舉發133件違規,沒入4部拼裝車。
台南市警局自6月14日起即率全國之先執行「電動自行車執法計畫」專案,以現場攔查方式,取締違規的電動自行車,並持續推動此一專案。
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新法上路,交通大隊結合各分局,29日及30日擇於易出沒改裝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路段聯合稽查,兩日共計取締車輛重要設備變更90件、無適格駕照5件、車輛設備規格不符20件、微型電動二輪車擅自變更電子設備10件、沒入拼裝車4件、其他違規4件。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若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審驗合格,甚至擅自改裝馬達、電池等零組件,時速遠超過法定25公里且重量超過法定60公斤,將認定為拼裝車,依法舉發沒入這些移動的不定時炸彈。
據統計,台南市約有4萬8千餘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而自6月專案執行至目前為止,警方已沒入118輛拼裝車。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宇桓說,在微型電動二輪車113年全面納管前,仍會持續推動專案,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
有很多人認為不會罰,
警察就機巴一點抓給你看,
順便清掉一堆不用掛牌,
還跑得比白牌重機快的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