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印前幾天印象中看到一則影片
好像日本高價車款就需要自己保車體損失險
也就是說當發生車禍情況下
自己的車體損失是需要自己負擔的
不知道這個消息對不對
我也沒有去求證
不過我卻有個想法
大約10年前吧
政府實施一個所謂的奢侈稅制度
最簡的來說
離岸價格187W經過偉大的政府課稅後來到了300W整
也就是達到了奢侈稅門檻
所以要再多出10%
而大致上在台灣看到了牌價約莫380萬附近
就很接近了課徵奢侈稅了
我認為政府可以修改法令
當離岸完稅價後超過300W
本來需要課徵奢侈稅的
改成不課徵
不過卻需要每年強制保自己的車體損失險
不管你車子多久多老都需要強制保
而現在有不少的車子是所謂的國外二手車
我舉個比方好了2014 W222 S550
進來台灣的完稅價格沒有達到300W
不過新車價是超過的(可以去比對當年的新車價)
這台車車主也是必須要強制保車體損失險
我會這麼去想
主要是因為一來那條奢侈稅感覺沒有啥道理
二來是強制納些車子保車體損失險
可以降低一般大眾碰撞被負擔
不少人也去保所謂的超額險俗稱超跑險
拿奢侈稅的錢去強制保車體損失險
我個人認為是一條可行的辦法
不過賣這種奢侈稅門檻的二手車商一定會反對就是了
如果自己肇責率在50%以下,
則賠償對方維修總費用有上限。
例如我方肇責率30%,
則對方維修費只能算上限50萬元,
乘以30%,
則我方只需賠償15萬元。
這樣才能大幅降低車險保費
而買豪車的人會大幅增加車險保費,
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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