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看到這幾天在台64上重機超速追撞當場死亡的新聞。
站在實事求是的角度上,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騎得多快。
不論小黃是否有開車燈、開了燈後閃不閃得過、肇責歸屬於誰都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這支影片僅是利用畫面推算出機車騎士的速度,僅供參考,不代表真實速度。
在進行分析前要先進行幾點免責聲明
1. 本次分析不代表實際速度,使用畫面所得的資訊推算,僅供參考。
2. 校正環節為攝影車輛行車紀錄器GPS速度為基準,未通過國家標檢,僅供參考。
3. 因畫面經過通訊軟體壓縮傳輸,畫面品質不好,會有掉幀的情況,僅供參考。
4. 我的計算方式可能會有問題,僅供參考
5. 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僅供參考
如果有不一樣的意見歡迎在下面留言交流。
那就開始吧
首先,我取得畫面有前後鏡頭兩個,該畫面規格為常見的30fps。為了避免畫面掉幀或延遲等狀況影響,我先對攝影車輛進行一個速度的校正。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三章第四節182條第2款

白虛線為4公尺,間距6公尺,由此可知行駛距離。
我取GPS時速約90時開始採樣,攝影車輛從7秒5幀到9秒0幀通過50米,共花了55幀。
30fps的畫面等於每一幀會停留0.033秒,也就是使用了0.033*55=1.815秒


每小時3600秒/1.815秒=1983.47,1983.47*50米=99.17kmh
但GPS時速僅有90左右,因此我們需要把畫面乘上校正值(90/99.17)=0.91
計算事故車輛,前視角只有抓到14米左右的有效畫面,畫面從18秒6幀到18秒14幀,用了8幀
0.033秒*8幀=0.264秒


3600/0.264*14=190.91kmh,乘上校正值0.91後推算時速為173.73kmh
以上是前鏡頭的畫面推算
接著進行後鏡頭畫面推算
一樣從校正開始做起,攝影車輛從6秒23幀到8秒21幀通過50米,使用了58幀
0.033*58=1.914秒


3600/1.914*50=94.04kmh,校正值為(90/94.04)=0.96
回到事故車輛,從畫面內可以讓我有效判別位置的總共有20米
從17秒16幀到17秒28幀,使用了12幀
0.033*12*=0.396秒


3600/0.396*20=181.82kmh,乘上校正值0.96後推算時速為174.55kmh
再次強調,計算數據僅由畫面可得知的數據推算,推算出它的速度應該在174kmh附近
但就現有資訊來說,前後鏡頭算出的誤差不超過0.5%,除非這個基準GPS差太多,不然以一台RS660跑出這個速度是完全有可能的。
以上資訊僅提供參考,不喜勿噴
我也沒有要引戰誰對誰錯,責任歸屬交由警方去調查
最後還是提醒各位要注意道路安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