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全責,我方車損及乘客體傷,車損維修費超過殘值,對方建議不維修,我方同意,對方保險公司與我方已協調一定金額,但是最後肇事者又避不出面,已提告。
目前的問題是受損車體停放付費保管場,均是我方付費,請問在協調還未成立前,可以先去把車子報廢嗎?會這樣問是因為,對方保險公司一直要我們先去報廢車體。萬一報廢了,他們有要求其他處方式怎麼辦?
車體雖然維修費超過殘值(進口車維修費真是天價),但是大部分結構都完好,有一定二手價值,如果對方全賠,這樣對方保險公司是否可以要走車體(外場整理後二手市場出售應該有利潤)。
這有點殘值,修也不是不修也不是的車體真是苦惱!
感謝。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先聯繫對方保險員處理...(恕刪)
感謝指導,
我網路查的跟車廠給我的訊息是全賠的話,保險公司有車體處理權,
就等同買回事故車,要修要報廢都可以!
保險員竟然跟我說他們不可能要回車體,要我直接報廢,到時候跟我要車體我不就開天窗!
對方全責,所以我選擇我這邊不出險,由對方保險處理,不然我之後保費都有影響。
雖然這樣,我的保險員都有協助,調解會也都有到場(其實調解委員、各地保險員都很熟的)
事情很單純,就是撞壞一台10年老車,原廠維修太貴,對方保險也不想要車體外場處理,所以直接報廢,
就賠當時二手車價,我認為是65~70,對方保險只願意給60加上車體歸我處理,所以加上車體賣給殺肉場+5萬,剛好要換新車補助也可以+5萬,這10萬如果對方保險要把車體賣給二手商的話,是拿不到的。
這跟我當時的認知是一樣的,很多人說出什麼撞壞車體殘值什麼的(連律師都這樣說XD),我想都是一知半解的,或是保險的話術,因為一開始我是被暗示最好的處理方式是我出險,領回車體險26萬,最多就是這樣,其他方式都有可能更少........真的很扯,傳話的人還因此被我念了一頓!
還有就算保險買的多足夠賠,也不要都不參與協調,尤其是有人員受傷,因為保險公司想的跟你不一樣。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