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另外一棟樓記得有龜龜友善條款找了一下資料忽然發現
除了龜龜友善條款外還有一條後車示意超車無障礙不讓也是會被罰
有沒有人檢舉過呀,那種定速在內線前面都沒車的那種
龜龜友善條款: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4款
十四、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龜龜不善條款: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gigimmg wrote:
法條很明白的說後面要超車提示,前面無障礙就要讓了
無關超速與否
先前看到一堆文章在討論法定速限...就120定著怎麼了
哈哈
哈哈哈
又來狀況了
不會有這種罰單啦
無聊了
內道實際速度110合法持續前進
以上為正解
當然,政府勸說是另一回事

政府勸說
跟
政府法規規定
網友能區別嗎?
下面如果有人開始要說:
台灣法律訂的不好啦,,云云
我回您
我沒空理您唷
您吃飽撐著:)
遵守現行法規即可
修法?,還輪不到您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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