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加盟主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經營期間品牌受到許多討論,每日營業額更是慘澹,因此原PO詢問總店能否退原物料及杯子抵扣公益金,並徵求暫停營業再繼續開店的同意,怎料,在那期間每個月仍須按合約繳納3千元,作為做公益的費用,讓加盟主感到十分無奈。「當初把你當成英雄、大善人,不加思索成為你的粉絲,用盡我一生的積蓄,向家人和親戚借錢,還把車子賣掉,開了飲料店,結果你人一紅就得了大頭症,四處得罪人,把品牌形象全毀!你還要逼迫我們,請問你的良心何在?」
然而,廖老大品牌加盟事項要求每個月須捐3千元做公益,並使用規定品牌濾水器,加盟主認為,總公司沒求證,加上一個月的盈餘連3千都不到,還要繳公益費。存證信函上指出他從今年10月起至今,已積欠3000元,同時也指控他,未履行加盟合約,使用愛惠普或3M的原廠濾水設備,於是終止廖老大商標使用權,限他11月10日前拆除所有招牌、看板,逾期公司將提出商標侵權的訴訟。

沒開業還要繳公益費用,有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