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路我猜時速187,不能再高了。照某些人的理論,車子綠燈行經路口,是不用注意路況的,也不用保持適當的速度行駛,更何況是沒有號誌的馬路,大腳油門一直加速就對了,有路權,管他馬路上會有什麼狀況,撞到時再來說自己有路權。這次撞電桿,還好沒波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