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1日晚間22時許發生車禍,一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撞死美國聯合航空(以下簡稱聯航)空少;據了解保時捷豪車駕駛是商界人稱「向董」的向姓男子,向男曾有2次酒駕紀錄,這是他第三次酒駕被捕。經常餐與公益慈善活動的向男經商有成,卻也因應酬多、經常得赴宴飲酒衍生酒駕問題,他向警方表示「當時開車時速只有40公里」。

警方調查,該起車禍事發過程監視器並未錄下、向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記憶卡內並無任何影像檔案,另輛跟在向男後方的自小客車行車記錄器也並未開啟,尚無證據證明向男聲稱的「行車速度40公里」。
大安警方指出:敦化南路2段快車道速限50公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0條規定,超速可處新台幣1200-2400元罰鍰,但若超過速限達60公里,則會觸犯該條例43條第一項可處新台幣6千到2萬4千元罰鍰。向男向警方共供稱的時速並未超速。

警方進一步指出,對超速行為開罰,實務上會以超速達路段規定限速10公里以上才會告發,有個彈性區間,但若駕駛發生車禍意外,只要限速超過1公里就算超速;1日晚間向男駕車撞死聯航空少,並造成保時捷休旅車整個車頭凹陷、引擎蓋內縮對折、甚至隱約看得出人形,顯見撞擊力道不清,對應向男所說的「行車時速40公里」顯有疑慮。
警方表示,向男酒駕「無法安全駕駛」事實明確,雖然車禍發生後,向男車上行車記錄器內並無事發影像,後車行車器錄器也未啟動,導致這起死亡車禍肇事過程並未有畫面紀錄,將會調取向男駕車事發前行經該路段的行車影像畫面,將可呈現向男當時駕車的具體速度,供檢方偵處佐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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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敦南快車道只開40公里騙鬼啊?
基於科學實驗精神,
肇事者站在路中間,
咱們開車速40公里模擬看看,
能不能撞出人形?
其實肇事者這傢伙已經是酒駕累犯了,
拿他來做實驗只是剛好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