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灣四處都插區間,既然區間會記錄平均速率就好像沒看過抓烏龜路隊長,那如果要抓烏龜多少才算是烏龜呢?慢只是降低死亡率,並不會降低肇事率,該快的地方就要快、該慢該停就要慢、停,但用路人不管行人、駕駛、騎士,有幾個是真正有技術又有水準的用路人呢?那些上路就怕的要死的人,該快的地方沿路開二三十公里,這不是害人車禍嗎?當然有人說你可以開慢阿,因為你的怕要懲罰其他正常車速的人對嗎?龜車就要求他跟上車流這都很難嗎?跟不上罰不是很理所當然嗎?不然怕就不要出門。
台灣的速限經常是滾動式變化,一條路有很多種速限,南崁往林口的山路速限30夠慢了吧!除了固定式測速照像還有移動式三腳架,因為這裡的事故太多了,山路蜿蜒有很寬,尤其是夜間更容易發生事故,所以偉大的政府就設定速限30,騎腳踏車下坡都可以超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