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灣四處都插區間,既然區間會記錄平均速率就好像沒看過抓烏龜路隊長,那如果要抓烏龜多少才算是烏龜呢?
慢只是降低死亡率,並不會降低肇事率,該快的地方就要快、該慢該停就要慢、停,但用路人不管行人、駕駛、騎士,有幾個是真正有技術又有水準的用路人呢?
那些上路就怕的要死的人,該快的地方沿路開二三十公里,這不是害人車禍嗎?
當然有人說你可以開慢阿,因為你的怕要懲罰其他正常車速的人對嗎?
龜車就要求他跟上車流這都很難嗎?跟不上罰不是很理所當然嗎?不然怕就不要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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